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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那扇厚重的铁门,耀眼的阳光让眼睛恍惚起来。树木和道路都是模糊的,混沌的思维里,只有喜鹊的叫声和汽车喇叭的鸣响格外清晰。

一起出来的几个人都被家人接走了,只有他木桩一样孤零零地杵在那里,仿佛从天而降的外星来客。

这个适应过程有点漫长,顷刻间竟有了重回人间的感觉。他突然想起什么,赶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。没想到放了十五天竟然还有电,瞬间的窃喜过后,便是一脸的悲凉。眼前的手机,就是一件多余的物品。

打给谁呢?给她?她已经改嫁一年多了。

朋友?如今公司倒闭,债台高筑,朋友就像南去的大雁几乎一夜间飞得精光。

哥们儿?原来是有几个磕头拜过把子的哥们儿,也早已失联。他自嘲地笑了笑,僵硬的脚步缓缓向前挪动,一片被风撕扯掉的树叶停在脚旁,像是一个无法言说的问号。

咣当一声车门响,路边停着的车子里,突然闪出一个年轻女人,径直朝他走来。

你好,我是来接你的。

你?他浑身突然触电似的痉挛起来。下意识地想转身跑回那扇大铁门,却遭到门卫士兵严厉阻止。

他不会忘记,上次也是刚刚离开这扇大门,就被“朋友”接走,得到的待遇是好几天的“关照”。最后看他确实拿不出钱来,半夜里用车把他扔到郊外的草原上,扒光了衣裳,只剩下一条裤衩,好在蚊子和牛虻没能吸干他的血。

其实他不愿意出来,在里面要比外面安全得多。但这是不可能的。

王总,你不认识我了,我是金花,满达的媳妇,是满达让我来接你的。女人眼里闪烁着惊喜的光芒。

原来是她。提到嗓子眼儿的心,重新坐到肚子里,但还是存有余悸。满达倒是跟他说过,大哥如今落难,出去就去我家吧。家里就剩下媳妇和儿子,我一时是出不去了,牧场也需要人,工钱少不了你。你我是好安答,哥去了我放心。

那时候,他以为满达只是顺口说说,没想到还真当回事了,他突然觉得安答这两个字有了分量。

结识满达也算是有缘,当年满达和眼前这位叫金花的女人曾在他公司上过一年多的班,以后却未曾谋面。这次在里面巧遇,两人惺惺相惜,格外亲近,于是结拜为安答,发誓这辈子肝胆相照。

他没有过多地客套,就上了车。

车子像一只红色的甲壳虫,飞驰在城市笔直的街道上。路虽然是平坦的,面对重新展现的世界,他还是感到眼花缭乱。

窗外,向后躲闪的高档饭店、宾馆,这些昔日吃喝玩乐的地方,已成过眼云烟。他有些倦怠,索性闭上了眼睛。

王总,今天我领你去享受一条龙服务,去去邪气,金花搭讪着。

弟妹,可别这么说,我们汉人说的一条龙服务,不是啥好话。

金花仰着头哈哈哈地大笑了起来。那笑声像草原上那些花草一样,随随便便,无拘无束,车内每一丝空气都是快乐的。

他用余光瞟了一眼那张充满感性的脸。浓浓的眉毛,水汪汪的大眼睛,只是皮肤有点黑。但那紧绷着的圆脸蛋,富有弹性,这是一种粗犷的美,原始的真,让人望而生畏。

王总,到了,你先去洗澡理发,出来后就到后面的火锅城吃火锅。金花说着递给他一个大大的黑色方便袋。他呆愣了一会儿,怵怵地拎着方便袋走进浴室。

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,今天他突然觉得洗澡有多么重要,多么享受。泡、蒸、搓、淋,刷牙、刮胡子、理发、吹风,每一道工序都富有仪式感。快五十岁的人了,终于明白洗澡原来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。

打开方便袋,一套深蓝色的西装、背心、裤衩、衬衣、衬裤、白衬衫、红领带、黑皮鞋、白袜子,他一件一件由里到外,就像给塑料模特穿上漂亮的衣裳一样,成了橱窗里的风景。最后,他的手竟然在袋里摸到了一包玉溪牌香烟,还有打火机。

心狂跳不止,颤抖的手把颤抖的烟塞进了颤抖的嘴唇,打火机跳起的火苗,烧红了烟头,红润了苍白的脸。

他紧闭双眼,深深地吸了一口,一团浓浓的白烟呼出,仿佛自己变成一只扇动着白色翅膀的百灵鸟,正在草原上飞翔,歌唱。

这时候,他想起了满达。那天管教指名道姓让他俩出去干活,在号里能出去干点活儿,可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。可以出去吹吹风,晒晒太阳,看看花草树木,活动活动筋骨。离开那个狭小的空间,才知道随性和自由,是多么可贵。他俩干活很卖力气,为的是下次还能有这样的待遇。干完活儿,他俩被管教带到一个摄像头照不到的地方,怕上级的网络监管系统不定时巡查看到,拘留所内是禁止吸烟的,包括管教人员。管教给了他们两支烟,看着他俩点着,转身去了不远处。那烟真香,他跟满达说,这是七匹狼,七块钱一包,哥在外面抽的是玉溪,二十二块钱一包。

他一激灵,原来烟头烫到了手指,也烫断了思绪。

洗完澡后的第一感觉就是饥饿。大肠和小肠开始和胃拔河,叽里咕噜地喊着口号。他胡乱地把脱下来的衣裳塞进那个方便袋里,还不忘掏了掏上衣口袋,里面还有二十几块钱,这是他全部的财产了。他创办的集团公司倒闭后,欠下的债务是自己岁数的十万倍。也就是说,他这辈子根本没法还清那些债务。这次又是债务人申请了强制执行,他说没有钱,真的没有钱了,可是根本没人信,那些人只相信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他只得进到里面吃牢饭,每年两次,每次十五天,已经快要习以为常了。

快步走出洗浴中心,阳光依旧有些耀眼,但是树木、车辆、路人都已经清晰了起来。

金花在他的脚脱离台阶触地的瞬间,便推开车门,迎了过来。

人靠衣裳马靠鞍,原来的小老头,一下就变成帅小伙了,这不是头趴在羊群里的骆驼吗?

金花说笑着抢过他手中的方便袋,甩手丢进旁边的垃圾箱。

王总,这晦气不再属于你啦,往后等着你的都是好运气。说着噔噔噔跑上台阶,拉开门,恭候着他。这瞬间,他又找到了当年春风得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感觉了。

像花朵一样绽放笑脸的服务员早已迎了过来,恭敬地站在两旁。

桌上的佳肴,让他有点迫不及待。筷子狠狠地夹起盘子里红白相间的羊肉片,往翻滚的火锅中轻轻一涮,滑滑的、嫩嫩的、香香的,往嗓子里钻,竟然让他吃出了面条的突突声。

金花给他倒上三碗饮料,自己却斟满三碗白酒,金花按照蒙古人的规矩,先饮为敬。

其实,金花的内心很是复杂,自己的男人直性子,不听劝阻,执意与素不相识的人结成安答,还做起了生意,结果进了班房。调查取证阶段是不允许探视的,只可以定时给家人通电话。此时此刻,多么希望面前吃饭的就是自己的男人。

他想得倒是很简单的问题,一遍又一遍地警告自己少吃,不能吃得太饱,美味不可多得,要在三五天之后才能恢复到正常饭量。

这时,他又想起了满达。那次拘留所买回来一只羊改善伙食,杀羊的活儿自然落到满达的头上,满达的助手也就非他莫属了。

满达把羊四蹄朝天,骑在羊的肚子上,胸口处豁开一个小口,手摸索着伸进胸腔,用手指头勾断动脉血管,羊滴血未出,一动不动,一声没叫。然后剥皮,肢解,剔肉,末了取出心肝肺,把胸腔里存的一腔热血?出来灌了盘肠,下了锅,完事了。

这活儿干得十分干净利索,管教很是高兴,破例让他俩在外面吃顿饭,而且管够。可是管教只给满达两块肉,给他一块肉,说他体格小,冷不丁吃多肉会吃坏肚子。

每个人还美滋滋地得到了一支烟。

一进拘舍,所有人的眼睛里似乎有苍蝇飞出,落在他俩那油汪汪的嘴唇上。

当他走下饭店门口的台阶,与金花道谢告别的时候,金花却把车钥匙递过来,示意他开车。

金花,你自己回吧,我去了也不方便。再有我哪摆弄过牛羊,对这我可是一窍不通。

王总,哎呀,王哥,满达跟我说了,你是好人,他相信你,我也相信你。家里那么大一摊子,我带着七八岁的孩子,真的忙不过来。你不是满达的安答吗?这忙也不想帮了?金花说着,一时红了双眼,泣不成声。

他看向金花,金花也看着他,四目相望,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他开始劝说自己,没了家,没了亲人和朋友,自己成了孤家寡人,这两口子把自己当成值得信任的人,有吃住,有工资,应该感激人家才对。这么一想,他慢慢地伸手接过钥匙。

车子启动的瞬间,也打开了内心的马达。

金花笑了。

车子走出城,道路平坦,视野开阔。夏日的草原翠绿如毯,点缀着五颜六色的花,草的清香扑进车窗,让人心驰神往。

调皮的小马驹好奇地追赶车子,惹得马群一片骚动,跑着跑着就到了尽头。这广袤无垠的草原,都已经分到了牧民的名下,几千亩上万亩不等,家家都用铁丝网隔开,横着的、纵着的,成方成片。沿着公路两边都是平行的铁丝网,相等距离的一个挨着一个的柱子,有铁的、木头的、水泥的,像一个个跳跃着舞步进入摔跤场的摔跤手,庄严而肃穆。

突然间,他听到了百灵鸟的鸣叫声。那声音婉转悠扬。然后看见一只鸟骄傲地站在铁丝网上,对着行人和车辆放声歌唱。他知道,这就是鸟中的歌王,百灵鸟。

这时候,他耳畔又响起了满达的话:我有一千只羊、一百头牛,可我不该有颗贪婪的心,坑了百灵鸟,害了自己。

俗话说,酒入欢肠千杯少,若落愁肠半杯多。金花已经微醉,脸上泛着微红的光泽。她安静了一会儿,突然从半梦半睡中醒来,歌声随即脱口而出:

“天边有一对双星,那是我梦中的眼睛。心中有一片晨雾,那是你昨夜的柔情。我要登上,登上山顶,去寻觅雾中的身影。我要跨上,跨上骏马,去追逐遥远的星星,星星……”

歌声悠扬,像是另一只灵巧的百灵鸟在歌唱,唤醒了草原上的花花草草。见金花醒来,他主动向她介绍满达在拘留所里的情况。当然,他本着报喜不报忧、避重就轻的原则,只是说满达有点瘦了,其他的一切都好。

因为他知道,满达可能会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,到那时候可不是蓝马甲换成黄马甲那么简单,将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服刑,开始漫长的监狱生活。

金花静静地听着,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,扑闪着长长的睫毛,陷入了沉思。

我等他出来。金花喃喃自语。

放心吧,一切都会好起来。他知道这样的安慰很苍白,可也只能这么说。

金花缓缓地转过头,又开口问他,王总,满达说你们俩结成了好安答。那我想问你,你能为满达两肋插刀吗?

安答就是哥们儿、兄弟的意思,是超过朋友关系的特殊感情,虽然我做不到两肋插刀,但我一定能为满达做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。他说这话的时候显得很激动。

金花看着他,微微一笑,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。

城市越来越远了,金花的家也越来越近了。不管怎么说,一个新的希望和寄托,也越来越近了。

两颗心像两个轮子,朝着同一个方向狂奔。

这时候,金花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,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急切。

满达兄弟怎么没有接我的电话,是不是出啥事了?

能有啥事,满达手机掉在草棵里,找不到了,等我给他买新的呢。

哦,那就好,那就好。弟妹,我早就到家了,货很好的,几乎没有损失。我给这些宝贝疙瘩做个应急保健,统一训练一两个月,然后再出手。这次是蹚蹚路,下回有多少要多少,这可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。草原遍地都是宝,认识我就是找到了发财路,今后我们共同发财。

好的,好的。金花迅速地挂断手机,目光仍旧注视着前方,一脸的不悦。

他瞥了一眼金花,觉得这事与满达有关,一种莫名的惊惧和失望,顿时涌上心头。想问些什么,话一到嘴边,又被他强行咽了回去。

离开柏油路的车子,像头喘着粗气的公牛,沿着仿佛远古时代勒勒车碾轧出的老辙行走,耳边响起阵阵牛铃声。这路太抗走了,眼瞅着离得不远的房子,走了好一会儿几乎还是那么远。牧场的围栏在阳光下闪着光,清晰可见。一排蓝色彩钢顶的棚圈,圆圆的蒙古包,牧场内的羊群时快时慢地变换着无规无矩的队形。

这时候,一匹马飞驰而来,马背上驮着一个圆圆的小脑袋,像一团旋转的风。

阿妈,阿妈……奶声奶气的童音传来,圆乎乎的小脸格桑花般绽放。

他惊讶地审视着眼前这个七八岁的孩子,年纪这么小,竟然能驾驭自己几倍身高的烈马。真想知道他是怎么爬到马背上去的。

金花赶紧落下玻璃,探出头和儿子说着话。那马甩着尾巴,打着响鼻,像是在跟金花打招呼似的,摇头晃脑与车并行。

路旁不时有百灵鸟腾空飞起,或悬停震荡着洁白的翅膀,或像一道道白色的闪电,匆匆掠过,留下悦耳怡人的歌声,在空气中回荡着。

就这么走着,牧场从天而降般突然出现在眼前。

到家了。

金花推门下车,双手接下了马背上的儿子,稳稳抱在怀里。

马站在那里昂着头,直立着长而尖的耳朵,一副很不舍的样子。

他走下车,还没站稳,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,摩托车的前轮子,差点轧到他的脚。紧接着,风一样又飘来两三台摩托车,来人很不友好,脸上写着不欢迎。

这又是来收百灵鸟的老客吧?来人问。

这是我们以前打工的老板,满达新结识的安答,来帮我放羊的。金花介绍说。

拉倒吧你,满达能结交什么好安答,瞪眼睛说瞎话,你们看看,这是羊倌的样子吗?我哥进去了,你这是弄来一头吃嫩草的老驴吧。

壮汉子先是一笑,几个年轻人开始嬉皮笑脸地附和。壮汉胆子大了起来,大手张开,一把抓起他,扔出五六米远。他领带歪斜,膝盖、肩膀、脸上,草的绿色血浆与雪的嫣红混在一起,浑身一阵疼痛,拱了几下屁股,还是没能站起来。

那几个人看戏一样一阵哄堂大笑,笑声像头顶上敲响的铜锣,震得耳根嗡嗡直响,他有点天旋地转的感觉。

谁也没有想到,一直沉默着的金花,突然像头母豹子,猛地扑了过去。一个狠狠的抱摔,竟然把那个壮汉摁倒在地上,巴掌雨点般打在他的头上脸上。嘴里不停地吼着,你哥出事了,你们就来看笑话吗?哪有你们这样的兄弟,今天看我不撕烂你的嘴,抠出你的瞎眼珠子,掏出你的黑心。

旁边的那几个人笑得更来劲了,开始鼓掌叫好,也不过来劝架。一直看着壮汉被打得求饶,这才过来扶起他,然后呜呜呜地叫喊着,一哄而散。

王总,你没事吧?这些人都是周围的牧民,光腚娃娃一起长大的,他们没什么恶意,草原人都是这样率性。那大个子小时候就愿意跟我玩过家家,我一不高兴就揍他一顿,他也不长记性。

金花说着就把他扶了起来。与金花面对面站立的瞬间,才发现金花的个子比他高出一头,人也胖一圈,几乎能装下整个他。顿时心生畏惧,倒吸一口凉气,这女人实在彪悍。

没事,就是觉得玩笑开得有点突然。

金花笑着说,以后就习惯了,这些人还是挺仗义的,有什么事了,他们说到就到。接着,金花就把他让进屋里。

家里没有别人,儿子叫乌日嘎,八岁,刚上学。这个名字他早就听满达说过。

晚餐很简单,炒米、奶茶、手把肉马奶酒也是必不可少。像一家三口人一样随意,只是在一起吃饭的不是满达。金花是一个心里有事就摆在脸上的女人,毕竟自己的男人还在里面,心里总有些堵。他呢,刚刚来到陌生的环境,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。所以,酒桌上的气氛有些沉闷。

其实,他的内心一直很纠结,担心自己干不好,却也很在乎这个崭新的开始。

金花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人,说话爽快。

怕个啥,从明天起,你就跟着我,我干啥你就干啥,我咋干,你就咋干。这面的大房子我住。你住那个小房子,在羊圈的旁边,有两扇窗,两个门,一扇窗门朝着外面,一扇窗门朝着羊圈,便于掌握羊圈里的情况,可以随时进入。

你看行吗?

行。他郑重地点了点头。

睡觉的时候,女人过来给他放好了被子,又是一个大方便袋,是明天穿的衣裳。

那天夜里他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觉,脑子里想自己的过去,现在还有将来。当然也想起了满达和金花,以及这个陌生的家,陌生的工作,陌生的一切。

第二天,他穿上了一身迷彩服,镜子里一照,倒很像个羊倌。就这样,七天的时间里,他和女人形影不离。他很快就学会了赶羊放羊,怎么吆喝,什么时候用鞭子,什么时候扔石头。原来放羊也限制自由,是有目的的,不是随便跑随便吃草就行。羊的上颚是没有前门牙的,所以羊吃寸草。鞭子是为离群乱跑不听话的羊准备的。也明白了放羊就是放头羊,头羊走羊群就走,头羊不动,羊群就没有方向。春放慢,夏放片,秋放一条线。他一下子记住了好几套放羊的口诀。

让他最高兴的是,自己居然学会了骑马。只要被人扶上马背,那就是一程,上马时往往很恐惧,上了马就有了驾驭的本能,几乎不会掉下来,而且会看到意想不到的风景。

就这样,他成为额仑草原上唯一一位汉人,也是唯一一位完全听不懂当地人语言的外地人。但是,这里的年轻人多会汉语,只要是人家想让他听到的事情,就会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和他沟通。

眼前的一切,他已经很满足了。

每天清理牛圈是个比较重的体力活,用一个多齿的叉子,把牛粪箍在墙上,底宽上窄,日晒风吹,牛粪由软变硬,墙有了形状,十分坚挺,还发挥了墙的作用。冬天这堵墙,便是用来做饭取暖的柴火垛

金花在家排行老七,她的乳名叫来弟,结果她也没能给家里带来弟弟,自己却有了男孩子的性格。母亲产下她也属高龄,就没再生育。七个姑娘七朵花一样漂亮,个个都长得十分标致。金花跟满达从小玩到大,都没读几年书,便开始放羊。铁丝网的围栏隔住了羊群,隔不住风和阳光,更隔不住两颗年轻驿动的心。最后,两个人顺便牧养了野性的爱情。

那天,金花拎着一个鸟笼过来了,里面装的是只百灵鸟。金花说,这是满达的最爱。不知咋的了,它这几天昼夜不停地对着我叫,变了个鸟似的,叫声也和原来大不一样了。还冷不丁地喊满达的名字,让我晚上没法睡觉。给它吃的喝的都不乐意的样子。我知道,它是想满达了。

我也没有时间喂养它,就把它交给你吧!这可是满达的心肝宝贝。

金花转身离开,走到门口又扭过头。

王哥,满达的事转刑事了,过几天法院就要开庭,听说得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我明天出去找找人,家里的事儿就拜托你了。

听到这个消息,他并没有怎么惊讶,因为他知道这些都是迟早要发生的事情,只是心情有些沉重。作为安答,自己也只能做到这些。

送走金花,他蹲在笼子外面,端详着笼子里的百灵鸟。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百灵鸟。房子般圆圆的笼顶,盖着黑红两层的布罩子,能把直射的阳光与百灵鸟隔离开来。百灵鸟被密密麻麻的竹签围着,徘徊着,乍看它的毛色与麻雀很相似,体型却有麻雀两三个大。翅膀也很长,平时不飞的时候,根本看不到翅膀上白色的翎毛。

原来内蒙古草原是百灵鸟的家乡。

近年来,爱鸟、养鸟的人越来越多。每只百灵鸟的身价也从几百元升到几千元不等,有的几乎相当于一只羊,甚至一头小牛犊的价钱了。找鸟人、贩鸟人应运而生。

找鸟人对百灵鸟有着自己成熟的驯养办法。在小鸟要出窝的前几天,把小鸟的腿拴住,大鸟空中唤,小鸟地上呼,连续几天,这样抓到的鸟才爱唱歌,叫口好,才能卖到个好价钱。

他知道满达最喜欢百灵鸟,家里这只也是满达亲自驯养的,因此,他们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感情。在里面的时候,满达就给他讲过很多百灵鸟的故事。知道百灵鸟能唱歌,通人气,但能像鹦鹉或者八哥一样会说话,还是破天荒头一回听说。

奇怪的是,金花把百灵鸟放到他这里以后,这鸟就没叫过一声,几乎成了哑巴。偶尔也会焦躁不安不停地撞着笼子,像是要冲出藩篱重新获得自由。他干脆把笼子挂到院子里的树上,让百灵鸟听着远处近处百灵鸟的叫声。遗憾的是,它只是听着看着,不动也不叫。他开始怀疑金花说的话了,这就是一只不会歌唱的笨鸟。

同时他也感觉到了,这只百灵鸟对他并不友好,应该是不欢迎,甚至是讨厌。

这些日子,他满脑子都在想着这只怪鸟。

金花不在,他就履行了自己的职责,每天跟着太阳出去,跟着太阳回来,游走在满达的围栏里。

早上,晚上,他都会给百灵鸟放上食物和水。

夏季来了,雨季也来了。花在盛开,草在疯长,空气、阳光、风仿佛都被染成了绿色。

一连几天的阴雨,蓝天白云不再鲜亮,天空是混沌的,和草地紧紧地贴在了一起。潮湿了百灵鸟的金嗓子,牛群还好,自己知道早上出去晚上回来,只是慢腾腾,踩着沉重的节奏。羊群就不一样了,像随风飘荡的云,得不错眼珠地看着。

放牧归来,也没有了晚霞的辉映,好在羊群总能知道厚厚的云层上太阳的位置,准确地在太阳落山前赶回牧场。他圈好了羊群,推开房门,却不见女主人金花的身影。他的心里立刻空落起来,锅里热着饭菜,他知道她出去了,一定是不回来吃晚饭了。不过他发现车子还在,只是她经常骑的那匹枣红马不见了。

他有些无精打采,也不知道是吃饱了还是没有吃饱,便收拾了碗筷,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金花的房子,回到自己的小屋。

他翻来覆去,怎么也睡不着觉,满脑子都是金花的影子,就好像自己的老婆没有回来一样的孤单和焦虑。他想起了自己的老婆,虽说不生育,但是人长得漂亮,那是万里挑一的美女,不过,他创办的集团公司倒闭,从亿万身价的老板成了负债累累的老赖,妻子过不了这样的日子,离开了他,跟他昔日的司机过上了日子。

狗的叫声打断他半梦半醒的思绪,朦胧中,听到一阵噼噼啪啪的马蹄声,由远而近。紧接着,马的嘶鸣把他彻底唤醒,他赶紧爬起床,冲出屋外。

外面有雷声在轰鸣,似乎很远,而那闪电却很近,很耀眼,雨很大,睁不开眼睛,地下很滑,走起来很费劲。

灯光里,只见金花的头耷拉在马脖子旁边,头发遮住了脸,一只手抓着马的鬃毛,一只手臂垂着,湿漉漉的手臂好像要触到了地面,闪着白皙的光。马在点着头,用前蹄拍打着草地,溅起了亮亮的水花。

他不知哪来的力量,成了大力士,把女主人金花抱进屋,放到了自己的床上。

金花醉了,醉成一摊泥。

他累得喘着粗气,浑身已被雨水浇透。

他下意识地把手伸向金花那湿漉漉贴在身上的衣裳。扣子刚解开,他看着直挺挺,光滑富有弹性,年轻充满力量的肉体,嗅到了一种心酥魂麻的味道。他一时热血上涌,再也无法控制自己,像一座山一样压了上去,疯狂地亲吻着嘴唇、脖颈、胸脯,他看见金花的眼窝里闪着亮,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,金花没有动,只是把头歪到了一边。

就在这时候,“满达!满达!”清脆的尖叫声从窗外树上的鸟笼子里传来。

他分明看到了身下是满达那张憨憨的笑脸,临行前满达的交代,在耳边回响着。他一下子清醒了过来,逃跑似的冲出房间。

雨,还在哗哗啦啦地下,豆大的雨点噼噼啪啪地砸在他的头上,溅起朵朵水做的小花,闪着晶莹剔透的光亮。

咣当一声,门敞开了,金花的身影镶嵌着橘黄的轮廓,在一个闪亮的框子里站着。

旋即,金花冲进雨里,向自己住的大房子跑去。

金花流下了说不出是感激是喜悦还是委屈的泪。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身边的这个男人。

他迈步走回自己的小屋子,迎面的灯光照耀,身后拖着影子,远比自己高大、威武。

这个夜晚,大房子小屋子,格外温暖,他和金花感受到了各自发烫的灵魂。

第二天,太阳羞涩地从草的缝隙里钻了出来,一切都是清新的,温暖的,明亮的。他驱赶羊群的嗓音格外洪亮。

这个家恢复了满达在家时的样子。

金花对他充满了感激和敬重之情,心里暖暖的,每天送那条影子出去,等着那条影子回来。

只有那只百灵鸟对他是反感的,态度一点也没有改变。

他很纳闷,鸟儿不就是谁给它吃的喝的它就记住谁吗?他每天早晚都给它喂水喂食,没见它有一点的友好和感恩啊!在他看来,这已经不是无视、冷漠和厌烦,而是谩骂、指责和羞辱。

他觉得与百灵鸟之间的恩怨该了结了。

清晨他早早起来,把鸟笼子的门打开。走出笼子就是一个可以飞翔的世界。

晚上回来的时候,老远就看到那百灵鸟蹲在笼子中间像蘑菇一样的小圆台上,静静地斜着脑袋看着他。像一个参禅打坐的小和尚。

你这个笨鸟,开着门你都不知道出去,就知道长了一张破嘴瞎喊乱叫的,指不定哪天冒出啥话来。

反正他就想放飞这只百灵鸟,不知道是出于同情还是厌烦。

这天他起得更早,抓出百灵鸟。想轻轻地放在笼子的顶上,怕百灵鸟不走,还钻回到笼子里去,这毕竟是一只又蠢又笨又奇怪的百灵鸟。他有些不耐烦了,使劲地向空中抛去。

只见百灵鸟扇动着洁白的翅翎,奋力地向高处飞升,好像挨到了云彩,然后抖动着双翅悬停在空中,映着蓝天,放声歌唱,歌声是那样悦耳动听,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么美妙的鸟鸣。

听着听着,他开始后悔自己不该放掉这只百灵了。

今天他回来有些早,一种莫名的忧伤和失落感笼罩着他,也不知道因为什么,无可名状。

老远他就闻到了燃烧牛粪的烟火味,还有饭菜的香味。

他把羊圈好,洗了手,洗了脸,准备去金花那儿吃饭,他知道,金花在等着他。

今天,他要做一件事情。

推开门,太阳已经落山,天色还是亮的,迈出房门的脚被一个声音击中,钉在那里。

“满达!满达!”那百灵鸟在笼子中间站着,千真万确。

他的心情豁然开朗,这鸟的叫声分明是:安答!安答!

他十分庄严地站在笼子外,冲着里面的百灵鸟说,你是叫我安答吗?

他把手伸进笼子,百灵鸟不再躲避,轻轻地跳到他手上,圆圆的脑袋,圆圆眼睛,用尖尖的嘴轻轻地叨啄他的拇指盖,发出咔咔咔的响声。好像在回复着他,我们已经是好哥们儿了。

吃晚饭时,金花坐在对面,沉下脸说,家里的活儿你干了大半,对不起,让你受累了,都是满达连累了你。

不,是满达拯救了我,是你给了我家的温暖,这就足够了。如今的我,还能奢求什么呢?有满达这么好的兄弟,有你这么好的弟妹,有草原这么宽阔的胸怀容纳我,让我领略了一种从未感受过的生活,我很知足。

他知道,金花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女人,也是一个说到做到的女人,有着火烈豪爽的性格,那颗心像草原上蓬蓬勃勃生生不息的草儿,遇风滚动,遇火冲腾。他只得小心地避开她的眼眸,非不得已,不到大房子里去。

出去放牧的他被重重心事裹挟着,索性拉下帽檐,遮住直射的阳光,仰面朝天,倒头便睡。梦中,他伸手一件一件地脱下金花的湿衣裳,直至一丝不挂,他扑上去。她在配合着他,那双手在背和臀部之间滑动。金花把头扎进他的怀说,这个世界就你一个人了,我给你生个孩子吧,满达三年后回来时你就可以领走了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朦胧中脸上一阵柔软的清凉把他惊醒,他鄙夷地摇摇头,为这卑鄙可耻的梦境而羞愧。

原来是懂事的头羊正在用舌头舔他的脸,蹄锤轻轻地敲打着他的胸膛,好像在说,主人啊!我们都吃饱了,你咋还睡不饱呢?该回家了。

站起身,红彤彤的晚霞烧红了天。牧归的土路上,绽放一朵朵蹄花,只有他的脚印完整,硕大且沉重,像紧紧包裹着的花蕾。

这几天他总是想起满达的事情,已经按捺不住了。

黑夜,一天比一天短了;白日,一天比一天长了。

吃晚饭的时候,他对金花说,弟妹,这回一定得听大哥的。明天你去城里找买羊的老客,卖掉一百只羊,拿着钱去换回来那一百只百灵鸟,能多找回一只是一只。最后再找到满达的那个安答,检举同案犯,也是立功表现,这样满达就是不改判也会减刑,争取早日回家团圆。

哥,你真是这么想的?

他重重地点了点头:因为我们是安答,其实这件事我们早就应该做啊。

金花也点点头,泪珠掉了下来,她抬起泪眼,深情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。

他回避着金花的目光,泪水也在眼眶里打转。

就这样,两个人的泪水模糊了对方的脸。顷刻间,像有两条清澈的溪水,从心田里流出,哗哗啦啦地响。

是时候了,那些鸟儿得回家了,满达得回家了。家里有大哥,放心去吧。说完,他头也不回就离开了金花的大房子。

那夜,月亮大大的,圆圆的,亮亮的。没有风声,没有鸟的叫声,很静很静,只有挂在墙上的时钟发出滴答滴答的脚步声,从黑夜到黎明。

第二天一早,金花出发了。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,把百灵鸟的笼子重新悬挂在小屋子的中间。

他已经喜欢上了这只百灵鸟,也爱上了这只不一般的精灵。到底是为什么?他也说不清楚。百灵鸟也变了个鸟似的,喂食的时候,会乖乖地站在指头上,用尖尖的喙轻啄着拇指盖,发出咔咔咔的声音。

每天出去放羊时,这只百灵鸟成了他的挂牵。

终于,金花打来电话,她说那一只百灵鸟全都高价买了回来。那位安答已经被拘留了,林业公安要派车护送她回家。他们还和这边的林业公安以及满达所在的看守所取得联系,要举行一个放飞百灵鸟的仪式,并当场宣布,满达获得减刑,可以假释了。

吆哈嗬……

他张开双臂,昂首苍穹,学着草原汉子的样子,仰天长啸,声音在空旷的草原上随风飘去。

金花和满达回来的当天,他早早地换上了那套搁置了很久的新衣裳。他关好大小房屋的门,和百灵鸟说了几句悄悄话,将笼子打开,转身走了,沿着来时的路,他要回到城市去。

一路上,他不停地回头观望,他分明听到了千万只百灵鸟正在为自己合唱着一首雄壮有力的歌,为他壮行。(作者 林殿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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